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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停产治理雾霾并完全承担所有损失这一“谁污染谁治理”的政策看上去合情合理,但实际上是劫贫济富的。对这一问题,我会在答应姆姬老师写的《把蓝天定义给谁》里解释。这里解释为什么这个政策是无效率的、戕害环境政策有效性的。

一、污染留在京沪外、污染红利给京沪和“京沪双重过度消费”

 

 

一直以来,北京上海等都在利用政治力量,压低所有带来污染的、国家能够干预价格的行业的产品价格,比如电力、天然气等。所有的环保代价都不让北京居民付费——比如煤电厂迁出北京、北京气代煤发电和供暖后,电价暖费应该相应涨价,然而政府代替市场定价,让全国完全或大部分地分担了价格上涨。

 

本来,当环境税缺位时,污染产业如果留在京沪,那么京沪对污染产品的消费虽然过度,但更多是存在在本地消费者和本地非消费者之间;本地消费者一定程度还收到了污染损害,这部分损害会抑制消费。当污染完全迁出京沪,但是没有央府对京沪的特殊照顾,那么京沪物价会足够上涨,也会一定程度抑制消费。

 

但是污染产业迁出了京沪,但是央府却通过干预价格,不让价格上涨。结果是污染红利给京沪、污染损失外地承担。这样,本来被本地污染抑制的过度消费迸发了;本来应被价格正常上涨抑制的过度消费也迸发了。也就是“双重过度消费”

 

在既不污染、价格还低的双重作用下,京沪畅所欲为的双重过度消费——而污染承接地的人民既没有得到本该因为承接污染而获得的发展红利、还因为京沪双重过度消费而承受了双重的过度污染。

 

 

二、污染留在京沪外、污染红利给京沪和“环境税失灵”

更重要的是,央府“强迫周围地区无条件保障京沪供给、压低污染密集型产品在京沪的价格”这一措施让环境税彻底失灵。

 

本来环境税的目的是形成“抑制过度消费”的价格信号。而央府的“压低污染密集型产品在京沪的价格”让环境税带来的物料成本上涨完全不会传导给京沪消费者,因此京沪消费者完全不会降低他们本已过度的消费。

 

另一方面,供给侧本来会因为“物料成本上涨而价格被央府钳制不上涨而降低产量或退出市场”,但央府强迫其生产、无条件保障京沪供给的政策让环境税彻底失去了对供给侧生产的调节能力。

 

同时,这还造成了,环境税带来的所有成本由周边承担。

 

因此,在“央府钳制京沪价格、强迫周边保障京沪供给”政策下,周边地区即过度承受污染,还要承担环境税带来的损失——污染的损失和治污的损失双重都归于周边地区,当然,这是福利分配问题,我们留到《蓝天定义给谁》一文中讨论。

 

环保体制改革,从来不是环保一家的事,央府不从“污染密集型商品”价格制定和干预中退出,环保不可能有效、还会加剧地区、阶层的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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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洋

于洋

17篇文章 6年前更新

斯坦福大学普利克能源效率研究中心/管理科学与工程系博士后研究员,中国能源研究会能源互联网专委会专家委员。深化改革,是管制技术体系的精准、精致、精确化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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