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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不是市场,不能代替市场决定价格和利润分配;政府只能明确并enforce产权。而定义什么是责任,就已经超出了明确并enforce产权的范围,变为了代替市场决定价格和利润分配,这是因为

1.排放者不是唯一的获利者。任何市场中,供给侧的过度的排放,红利是供给侧和需求侧共同分享的,分享的比例又供求弹性、供求市场势力大小决定。

这是为什么,我一直主张,房地产商是污染的最大获利者——因为他在整个价值链上的市场势力最强,最有能力向上压低原物料成本,让污染承受者的获利过低、向下抬高房价让过度污染的红利没有足够传递给购房者。

2.“明确污染责任、谁污染谁负责是一个因为模糊了三大逐层递进的重要问题,而没有意义的原则。这三大重要问题是:
A.如何定义污染的责任?根据生产带来的排放,还是根据消费嵌入排放。如果根据排放,中国现在是气候暖化的第一大罪人。如果根据消费,欧洲比我们罪恶昭彰的多。

B.如何定义谁是污染者?是直接排放的供给侧,还是享受污染红利需求侧——比如各位吃围网养殖低价水产品的消费者;

B.谁负责是什么意思?负责治理,并且治理的成本不允许根据市场机制传导给下游?还是虽然负责治理,但是允许涨价

我之所以一再强调谁污染谁治理是计划经济管制思维,就是因为1.它让政府代替市场口含天宪定义污染者2.它让政府代替市场口含天宪分配治污成本。这两者都是无效率的、带来损失不比污染小的。

去人为的创造责任,而不是让设计好和管好市场、让市场机制自动分配治理成本,这是我强烈反对的环保思路

 

谁污染谁治理这样的计划经济环保思路,造成了一系列错误的环保政策——比如对污染企业抓大放小。实际上,抓大放小是一个错误的环保管制的“targeting”策略。所有的环境政策和管制,选择哪个污染源治理,根据的不是谁责任大治理谁,也不是根据谁排放多治理谁,而是治理每个污染源,使得治理他们的边际社会总成本一样,都等于治理污染的边际社会总收益

 

谁污染谁治理这样的计划经济环保思路,还引起了许多错误的政策观点——比如用吃饭、开车、取暖是基本生存和生活必须这样的方式来判定只要是这些污染,就不是过度污染。每种消费,都带都给生产者带来利润、给消费者带来各种和一定程度的利益——活下去和活的愉悦等,也都给消费者、生产者和其他人带来损失——健康的、景观的等。过度排放是边际社会收益(生产者赚钱+消费者快乐的导数)小于排放给全社会造成的边际损失。所以吃饭、开车、取暖固然是生存和生活所需要的,但吃多少、怎么吃、开多少、怎么开、温度到几度却决定了有没有吃的过度、开车过度、取暖过度




                                                                                        总结:

在专业高度分化的今天,人们直观的用责任罪恶来切入、对比和思考问题,无可厚非。然而环境经济学五十年的体系构建,让我们有了就这一问题的正确切入、问题解析和建模的路径:从边际切入激励。也证明了责任/罪恶这一路径的错误。这是我们有必要解释的

今天不谈福利分配资源禀赋下承接污染对不同阶层福利改善的意义中高收入阶层更多是污染扭曲经济的获利者等福利分配和发展问题——福利分配嘛,富人、大城市的人,要用尽自己的政治力量压榨穷人、乡下人,这是人之常情,无可评论。

也不去谈我国既有的集中制+地方政企合谋、计划经济残留+野蛮丛林市场等特殊经济结构下,不得不在污染产业就业的工人、不得不忍耐甚至支持污染的中小城市和农村人口的经济环境双重不平等、和污染代价+治污代价双重代价的同时承受者这一角色。

只从环境政策和管制的效率角度,去澄清效率边际。只有理解了这两个概念,才能理解抓大放小的错误,和谁污染谁治理的荒诞。


也只有理解了效率边际,才能理解激励”——而不是正义”——才是环保政策成败的核心。


环保政策本来就和正义毫无关系——无论是污染,还是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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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洋

于洋

17篇文章 6年前更新

斯坦福大学普利克能源效率研究中心/管理科学与工程系博士后研究员,中国能源研究会能源互联网专委会专家委员。深化改革,是管制技术体系的精准、精致、精确化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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